2016年6月,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袁伍常家属的诉讼请求。法院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“代同事值班”的状态,但认为袁伍常“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”,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,并不符合在“工作时间”和“工作岗位”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。
丈夫刘小强(化名)不喜欢这个男孩儿,何小平坚持“你不喜欢就算了,反正我要这个孩子”。夫妇俩常常因此吵架,刘小强常年不回家。
《共青团、少先队组织开展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宣讲》法院判决郏县公安局支付李占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总金额13万元,此后的2014年9月,平顶山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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